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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审判监督的方式是什么?审判监督程序的物质来源是什么
释义

1、 刑事审判监督的方式是什么?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对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初审。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撰写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五)对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死刑或者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死刑的案件,原批准死刑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上诉处罚或者提交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撰写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请原审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六)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得迟于六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情形之一,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上诉,应说服申诉人撤回上诉。
    

特别注意:对于仍坚持上诉的人,如果申诉人对驳回上诉不满意,应发出书面通知予以驳回。
    

(7),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驳回上诉。经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提出上诉的,没有新的充分理由的,人民法院不得再受理。特别注意: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得迟于六个月。审查和处理检察机关的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认为向检察机关申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检察机关信访部门和监狱检察部门应当分别处理,依法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信访人。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有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上诉理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的上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2) 定罪量刑的证据不准确、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3)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枉法
    

以上知识就是对“刑事审判监督的方式是什么,审判监督程序的物质来源是什么”问题的回答。刑事审判监督的方式包括当事人的申诉、人民群众的信访等。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uba的法律咨询。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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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