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法院如何进行调解 |
释义 |
如何在二审法院进行调解 法院调解可以由一名法官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在当地进行。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法院进行调解。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本案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的个人,与当事人的具体关系有利于调解,有利于协助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经本院同意,本院也可以委托当事人进行调解。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是第二审程序中结案的一种方式。首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上诉案件。因此,第二审调解只能由合议庭主持;一审调解可以由合议庭主持,也可以由一名法官主持。 第二,二审法院已完成整案调解,不限于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原始请求进行整案调解。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调解原审已经决定的请求,或者原审应当决定但尚未决定的请求。 第三,第二审人民法院实行合并调解。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调解,不限于当事人原请求的范围。在合并案件中,可以对当事人新增的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通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要求共同审理第一审案件或者当然应当共同审理的案件尚未共同审理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第四,第二审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签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对于一些一审调解案件,如调解良好的离婚案件、维持收养关系的调解案件、可以立即执行的案件等,人民法院不得作出调解书。 如果您的法律情况复杂,欢迎您在线提供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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