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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抢夺他人注册商标合法吗?
释义

1、 盗取他人注册商标是否合法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未经授权使用知名商品的唯一名称、包装和装饰,导致与他人的知名商品混淆,使买家误认为该知名商品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名称,导致人们误认为自己是他人的商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出误导性虚假陈述,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没有规定匆忙注册商标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策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合法方式主张其权利:
    

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33条,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他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先申请注册的,在初步审定的公告期内及时发现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注册商标争议,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当提供商标争议的有关证据,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所主张的权利或商标要素的声明。这些证据应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商标注册人有主观恶意的证据,如与争议商标有关的买卖合同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信,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高“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另一方面,它是权利人首先使用和宣传有争议的商标的证据,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相应文件、制作和发布商标广告的合同、,刊登商标广告、商标商品购销合同、发票等的报刊
    

应当注意,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时,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例如,异议申请和争议裁决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相关证据材料应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提交。当事人应当尽力提交国家机关根据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专门机构保存的历史档案等具有较高公信力的证据,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持,在有重大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发布的与商业标志有关的宣传材料等
    

企业的一切行为都将受到公司的监管。《公司法》明确规定,所有企业都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注册企业商标。那么企业商标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一些犯罪分子会选择使用非法手段恶意注册他人的商标,那么这种行为也属于不正当竞争
    

如果商标被他人注册,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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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9 1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