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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要约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释义

1、 合同要约无效的情形
    

要约无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期满后,要约人不再受要约的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接受权
     < P> < P> > P>合同要约期满后,合同失去确立的基础,即使受要约人接受,也不能按照合同法< < > >订立合同>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无效:
    

1。当拒绝通知送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拒绝或修改、限制或扩大要约。一旦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将因被拒绝而终止。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内同意,其意向表达也是一个新要约。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要约就无效。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时未作出承诺的。要约的有效期是受要约人可以接受的有效期。期限届满,受要约人不接受的,要约丧失效力。受要约人在期限届满后表示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不是接受,只能视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要约后的“承诺”被视为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和对原要约的拒绝。受要约人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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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4: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