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合同要约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报价的主要构成要素是什么?(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意志的表达 要约人是否应当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涉及当事人的缔约能力的确定。中国法律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如果要约人希望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发出要约,他应当有能力订立合同,以使其要约生效。(2)要约人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这种合同的意思必须由要约人通过要约充分表达,以便在受要约人接受时产生合同。如何判断要约人的要约具有订立要约的意思,并成为有效要约?有必要根据要约中实际使用的语言、文字和其他情况,确定要约人是否已决定订立合同。决定签订合同意味着要约人不打算“准备”和“考虑”合同,而是决定签订合同。正是因为要约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不包括要约邀请,或者只是初步谈判的行为,或者明显是开玩笑的行为,或者不具有法律关系的目的。” 由于要约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一旦被接受,合同就可以产生。只要要约人表明订立合同的意图,就没有必要表明要约已接受具有约束力的意图。有一种观点认为,要约的要素应当包括要约必须表明受承诺约束的意图,即要约人必须向受要约人表明,一旦要约被受要约人接受,合同将成立,要约人将受到约束。我们认为,如果要约人表明其订立合同的意图,这意味着他必须接受接受接受的后果,这太苛刻了。当然,如果要约人表示他希望接受接受承诺的后果,这意味着要约具有订立合同的明确目的。(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该受要约人发出的要约是他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要约只有发送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才能引起受要约人的接受。报价必须发送给特定的人。发送给未指明姓名的人的提议是要约邀请。只向特定的人发送要约。一旦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合同就可以成立。原则上,要约应当向特定的人发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要约的相对人原则上应当具体的主要原因是: 一方面,相对人的特殊性意味着要约人已经对谁有资格成为承兑人做出了选择,只有具体才能明确确定承兑人。从法律角度来看,承兑人由要约人决定。要约人确定要约的对方后,一方当事人接受要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不采取任何行动而订立合同。相反,如果无法指定对方,则意味着想要提出建议的人并没有选择真正的对方,建议只是为了激励他人提出建议,本身不是一个建议 另一方面,如果无法确定建议的对象,它仍然可以被称为要约,因此,将一个特定对象的转让同时发送给多个未指定的人是有效的,这将导致一个对象的出售,并影响交易的安全。因此,如果没有向特定的人提出建议,原则上被视为要约邀请。实践证明,要约的对方原则上必须明确,这有助于减少因向未指明的人发出要约而引起的一些必要纠纷,维护交易安全 以上是对小编提出的销售合同要约构成要件问题的回答。事实上,销售合同中有许多构成要约的要素。签订合同时请注意。如果你不懂其他任何东西,你可以来卢巴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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