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意图的表达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发送给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要约人向谁提出要约,即他希望与谁订立合同,只有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提出要约时,才能引起受要约人的接受。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提出,向未指明的人提出的建议就是要约邀请。只有向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旦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合同才能成立。(4)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且完整,使受要约人不能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思,否则不能接受。所谓“完整性”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确立合同的主要条件。(5)要约必须交付给受要约人。只有在下列情况下,要约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并对受要约人具有实际约束力:满足上述五个条件后,才能形成有效要约,且要约发出后具有应有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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