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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不是优惠 是
这通常在购物网站的服务条款中提前规定,例如“用户提交的订单只有在网站确认后才能建立”;“卖方在本网站上显示的商品、价格等信息仅为要约邀请;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仅为您发送给卖方的合同要约”;“本网站上商品的图片、说明和价格不构成报价。如果您通过我们的网站订购产品,您的订单将成为购买产品的申请或报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 第14条规定:“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具体确定内容;(2)表示要约人在被要约人接受时受意思表示的约束。”Br/> 第25条规定,“合同在承诺生效时成立。”当双方在网上购物时完成要约和承诺已成为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出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发送价目表的主要目的是促使他人向自己报价,因此这种性质属于要约邀请,无论网上购物是否是要约,一旦参与网上购物的各方受到商家权益的侵犯,他们现在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关于要约行为和要约行为的实际决定之间的区别存在疑问,但我真的需要律师的帮助。我可以在网上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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