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
释义 |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 A> >甲方如何判断《新民法》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及其相关解释将有效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将失效,并将被颁布并由新的司法解释取代。主管法院如何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它涉及法律管辖权和协议管辖权。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对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作了明确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对合同纠纷案件的约定管辖权作了相应规定,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和标的物所在地在书面合同中载明,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一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规定。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一)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常见的纠纷。处理租金支付纠纷的方法有三种: (1)双方协商同意承租人及时支付租金或出租人同意延期支付租金,这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以前的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也在区分责任的前提下解决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终止租赁合同。这主要是因为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双方协商终止合同,或一方起诉终止租赁关系 (二)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与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引起的,如房屋损害赔偿、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同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等。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目前存在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如何补偿承租人装修房屋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有审判指导。一般内容是,如果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装修,并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出租人应赔偿承租人评估装修费的残值,以体现公平原则;但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这项规定可能不反映公平原则,因为如果由于承租人拖欠租金而提前终止合同,并且出租人不需要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要求出租人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残值(残值可能为80%或90%)是不公平的,否则将保护违约方,损害守约方的利益 (三)除上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争议外,其他方面的争议 ,此外,还存在租赁期内房地产销售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房屋用途变更纠纷以及因未登记租赁合同导致承租人未能与第三方抗争的纠纷 因此,住房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租赁市场将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远未进入合法市场,市场行为极不规范,一些违法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立法工作,加强法制建设,加强管理,同时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预防和减少纠纷,,既要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又要进行调解或仲裁;;应更加注重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以促进整个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更多信息,请咨询我们的律师。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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