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班工资的有关规定和计算标准 |
释义 |
1、 加班定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加班的限制、例外和禁止 根据《劳动法》第41条,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工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天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在保证工人健康的情况下,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4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 (1)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生命,工人的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治疗 (2)生产设备、运输线路和公共设施故障,(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三、计算标准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他们应支付不低于其工资150%的工资(2)如果工人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且无法安排补假,则应支付不低于其工资200%的工资(3)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不低于其工资的300% 四、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按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工资和假日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下: (一)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工资确定;(二)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在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 (III)在其他情况下,应根据工人正常出勤的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的70%确定 ,加班工资和节假日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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