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关系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关系是什么在实践中,笔者经常发现有些人交替使用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在合同解除纠纷判决书的正文中,常有“终止双方签订的某某合同”等表述。这表明他们把合同的终止和合同的终止误认为是同一个概念。事实上,合同终止和合同终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的终止,也称为通知,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继续履行的合同中表示的在将来消灭合同的意思。虽然终止权和终止合同权都是根据一方意愿表达的破坏合同关系的权利,但它们在性质上都是形成权,它们的出现可以按照协议或法律方式进行,它们在理论上有许多不同之处:第一,适用条件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连续合同,而合同终止适用于非连续合同。第二,法律效力不同最后,发生条件不同。由于合同类型不同,法定终止权有不同的理由,法定终止权的理由一般为不可抗力和债务不履行。我国既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因此合同终止适用于所有合同。当它适用于连续合同时,它表现出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没有追溯效力,也没有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终止包括合同的终止。二者表现出种属关系。合同的终止可以代替合同的终止,但合同的终止不能代替合同的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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