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欺诈的各种表现形式 |
释义 |
一是伪造各种工作证、身份证、姓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虚假证件。用各种假象欺骗对方。如果对方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并保持应有的警惕,很容易被欺骗,只凭这些虚假的证书与他们签订合同,以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等优惠条件为诱饵,一次骗取大量货物,迅速降低货物价格,转移货款,欺诈者以销售紧俏商品为诱饵,骗取买家的定金或预付款 第四,欺诈者为了骗取信任,往往提前小额贷款或存款,以稳定彼此,达到诈骗大宗商品的目的 第五,欺诈者以技术转让、合同产品和利润等优惠条件为幌子,骗取技术转让费,并以质量低劣为由拒绝接受产品。给受让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六,犯罪分子利用对方的疏忽大意,不注意细节而签订合同。故意不定期地填写合同内容。创造欺诈机会七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法律观念不强,重视人际关系,忽视合同关系,搞所谓的“君子协定”,让欺诈者乘虚而入,当另一方将货物送到门口或用金钱取走货物时,犯罪分子就会设置陷阱。当另一方落入陷阱后,他暴露自己的真实面目,强迫业务人员卸货或交出货款。当前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活动的主要特点是披上合法的外衣。欺诈性公司拥有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人代码证明,可以称之为“完整证明”。从表面上看,他们是法律市场主体,披上了法律外衣,给人一种“正式企业”的感觉。(二)相对人是自然人。合同另一方为自然人,欺诈对象主要包括下岗职工、失业青年、残疾人、退休老人等所谓的社会“弱势群体” (三)以书面合同为“依据”。所有欺诈公司都与对方签订标准化的书面合同,给对方一种“规范运作、严肃”的印象。合同类型主要有加工合同、委托养殖合同、委托种植合同、保健品特许投资推广合同、自动售货机租赁销售合同、无风险投资分红合同等,外包产品主要有三类。一是日用品:仿珍珠领带、方向盘套等;二是电器:如液晶数字测笔、声控开关等;第三是生物化学:如从动物血液中提取“SOD”生化酶。委托养殖、种植投资分红等合同形式多以“投资少、见效快、回报高、无风险”为诱饵,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 (四)在合同条款上订立“条款”。欺诈公司使用的大多数合同都是示范文本,但它们主要关注质量条款。例如,加工合同,合同加工率必须在95%以上,但原材料质量差,产品合格或有最终决定权。因此,客户只会被取消资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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