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I)保管人的义务和存货方的权利确保货物处于良好状态。保管方有义务维修仓库中用于储存货物的设备,以确保货物不受损坏。当保管方负责货物的搬运、保管和技术检查时,保管方应及时指定相关人员。保管方不得转让其保管义务。保管方不得使用被保管的货物,也无权对该货物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保管方做好入库验收工作,完成各项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库存方做好货物入库交接工作。危险货物和易腐货物未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损坏的,保管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旦接受库存方的储存要求,保管方应及时接受货物。(II)寄存人的义务和保管人的权利,仓库货物的规格和包装与合同规定的内容一致,并配合保管方交接仓库货物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货。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费。寄存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对于危险货物,必须提供此类货物的性质、预防措施、预防措施和方法。因保管人原因不能入库的,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保管人赔偿损失。如果由于库存方的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时交付,库存方应赔偿逾期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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