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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二条劳动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释义

《劳动法》第二条是否算作续约
    

员工的第二次雇佣是指员工在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与另一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与同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与同一公司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续签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有意愿继续维持劳动关系,并经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前者是间歇性法律行为,后者是连续性法律行为。因此,第二次入职不属于续聘
    

员工第二次入职是否有试用期
    

如果员工辞职并重新加入,如果雇主之前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同意试用期,雇主不能再次与工人商定试用期。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规定试用期,则不确定试用期,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的长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足3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不足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三年以下,两个月以下;超过三年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只需不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注意保存提交的证据(邮件、录音录像等),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
    

第二次就业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此外,如果员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重新上岗,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雇主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草案)第16条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他应向雇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雇主向工人支付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的三倍
    

但是,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未涉及任何金额。笔者认为,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可以由双方商定。我们可以参考民法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违约金一般等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原月度赔偿金构成劳动者不当利润,应计算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金额不应太大,最大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120%-130%
    

卢巴编辑。com提醒您,在第二次入职期间无需设置试用期。如果您遇到任何与劳动争议相关的法律问题,您可以咨询luba的律师。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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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20: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