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储存合同发生争议,应向法院提交哪些证据? 如果对仓储合同有争议,应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 (1)合同以及采购和销售合同的文件、电报、图表和副本(2)货物仓储和交接程序(3)保管费凭证的交付和收取(4)货物验收数据(5)货物验收报告(6)保管人未按要求接收货物的证明(7)库存方未按要求入库的证据(8)临时储存期间发生的费用证明(9)货物验收不当或逾期造成的实际损失证明(10)包装损坏证明以及因储存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坏证明(11)由于包装不合格导致货物损坏和变质的证明(12)货物交付不当造成的实际损失证明(13)货物残值或部分残值证明(14)货物损失和磅差的国家或专业标准(15)货物包装的国家或专业标准(16)其他证据 阅读本文内容后,我们需要很好地理解这一方面,以便了解具体规定是什么。在需要提交证据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以具有法律效力,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在luba.com上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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