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张福杰律师:正确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释义 |
张杰律师:正确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劳动合同。这是一份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自行终止的劳动合同。与其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属于长期劳动合同。对企业的稳定和员工的忠诚具有强大驱动力的合同。然而,一方面,许多劳动者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个“铁饭碗”和“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不能再解除;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一种“紧箍咒”,尽量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张杰律师提醒:“我们应该正确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首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双方没有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有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可以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从这个角度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其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期限。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像当事人想象的那么可怕,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及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企业和个人的保障。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和雇员可以通过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提出或同意续签或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连续在本单位工作十年的;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自法定退休年龄起未满十年;3.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确定过错,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工作年限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6.第一次录用转业或者退役军人。3、 特别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和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4、 律师提醒,通过上述解释,用人单位应该已经摆脱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阴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提高公司绩效和员工忠诚度仍有很大帮助。同时,对于那些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放松和放缓的工人,雇主可以通过完善其内部规章制度合法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合理、完善的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关键------------------专业、敬业、敬业的“三专”律师,认真做好每一个案件。联系律师张杰1356495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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