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在试用期内;(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3、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法发[1995]223号)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赔偿的损失:(1)用人单位为招用劳动者支付的费用;(2) 发包人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补偿费用。4、 自动离职或不辞而别的员工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未履行通知义务、自动离职或者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违约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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