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分公司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释义

案例
    

今年4月,李在山东一家公司的分公司上班,6月中旬休假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于事故,李向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拒绝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认为李应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李向a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后,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调解,该单位与李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评价分析:
    

<,规定《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011年9月,李工作的山东一家公司的分公司注册成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它可以作为雇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了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约定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的
    

(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员工已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未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续签劳动合同,应视为雇主和雇员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19: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