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
释义 |
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1。租赁是转让财产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合同。租赁合同以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和受益为直接目的。通过租赁合同,出租人转让,承租人仅获得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而不是租赁财产的所有权,无论是定期租赁还是非定期租赁,无论承租人实际使用和赚取租赁物的时间有多长,承租人不能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是租赁合同和销售合同的根本区别。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支付对价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通过买卖合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于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标的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承租人无权处分租赁物,租赁物不能成为承租人的财产。这将租赁合同与贷款合同区分开来。同时,应注意租赁合同的使用和收益。一般来说,它是连接的。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承租人可以使用租赁物并从中受益。2.租赁合同是一种双向有偿合同。租赁合同双方不仅有一定的义务,而且享有一定的权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应的。这是一份双向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必须支付一定的价款才能享有权利,即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自己拥有或使用的物品作为使用和收入,承租人则为自己使用或使用的租赁物品和收入支付租金。租金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对价。作为一种双重服务和有偿合同,这是租赁合同与借款合同的根本区别。借款合同是单一服务和免费合同。借款人也有权使用和受益于该货物,并在使用后将所借货物退还贷款人。但是,借款人无需向贷款人支付价格、报酬或租金。它属于免费使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