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校长签署无效合同是违法的吗 |
释义 |
学校校长签署无效合同是否违法 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条款将失效,并将被《民法典》生效前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所取代。 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无效合同的法律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本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的;(三)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第58条【合同无效或解除的法律后果】在合同无效或解除后,因本合同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不可能或者没有必要退货的,给予折扣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五十九条【恶意串通所得财产的返还】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国家或者返还集体或者第三方 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无效合同是违反合同法的。因合同无效而取得的财产是否应当返还;如果无法或没有必要退货,则应折价赔偿。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无效合同的法律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解除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不可能或者没有必要退货的,给予折扣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五十九条【恶意串通所得财产的返还】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国家或者返还集体或者第三人 损失赔偿应当遵循全额赔偿原则 全额赔偿原则是指履行合同的一方因违反合同而遭受的一切损失违反本协议一方的合同应由违约方赔偿。这是全面保护守约方利益的有效措施。损失赔偿以守约方的损失为基础;同时,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使守约方的利益通过赔偿达到相应的合同履行状态 可获得权益的损失不是不动产损失,但合同履行后,当事人本可以获得的是财产利益。例如,在涉及转售的合同关系中,如果买方因卖方未能交付货物而无法转售,买方遭受的利润损失即为卖方的利益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可用权益具有以下特征:1。可得利息是一种未来利息,可以通过实际履行合同获得。2.2.可获得的权益具有实现的条件,只要合同按约定履行,双方将获得该权益。3.可获得的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履行合同获得的利益,也是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合理预见的利益 在补偿可获得的利益时应采用“合理预见”规则。也就是说,赔偿金额仅限于违约方因其违反合同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些损失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在这里,远见的主体是违约方,而不是守约方,以维护公平;预计时间为合同订立时,而非合同违约时,以排除市场变化对赔偿金额的影响;远见的标准应该是一个理性的、共同的标准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无效合同是违反合同法的。因合同无效而取得的财产是否应当返还;不可能或者没有必要退货的,给予折扣补偿。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互联网上的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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