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当合同无效时,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对订立合同的过失承担责任
释义

1、 如果合同无效是由于缔约过失造成的,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是否可以就合同无效要求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以向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请求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一)(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的构成要件。缔约方违反了其法定附带义务或先前的合同义务。在缔约阶段,当当事人通过接触协商订立合同时,已经从原来的普通关系转变为一种特殊关系(即信任关系)。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相互承担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为附随义务,即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相互披露和相互诚实信用的义务。如果一方违反其附带义务并破坏合同关系,则构成合同过失,并有可能承担责任。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合同前义务已导致另一方失去信托利益。如果没有损失,就没有赔偿。所谓信托利益损失,是指由于信托合同的有效成立,但由于合同的最终失效或无效,使对方当事人遭受的利益损失。这种信托利益必须建立在合理的信托基础上,即在合同订立阶段,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使另一方当事人相信合同可以成立或生效。如果从客观事实来看,对合同的成立或效力不存在信任,即使支付了大量费用,也是由于缔约方自身的错误判断造成的,不能视为信托利益的损失。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合同前义务的一方必须主观上有过错。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错。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在缔约阶段违反了附随义务,合同最终无法成立或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此外,责任的大小与过错的形式无关,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以他人信托利益的丧失作为责任的条件,其立足点在于行为的最终结果,而不是行为本身。一方违反法定附带义务或合同前义务与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另一方当事人信托利益的损失是由行为人的缔约过失造成的,而不是由其他行为造成的。如果他们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他们就不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这是责任体系的内在要求。
    

III.最新信息(民法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0条
    

[订立合同过失责任]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上述情况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因缔约过失造成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向过错方追究缔约过失责任。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访问luba.com进行咨询。Luba.com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9: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