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业主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因对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无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得从事原工作,也不得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劳动者不称职,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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