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无公章有效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无公章有效吗?《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根据本规定,我们可以看到,雇主印章不是劳动合同有效性的必要因素。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的签订可以表明劳动合同的效力。为防止隐患,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仅凭公章确定劳动合同未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劳动者最好要求用人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情况: 张小姐在物流公司担任秘书两年以上。最近,我在工作中犯了几个错误,总经理非常不满意。所以公司决定终止她的劳动合同。张小姐感到很委屈。仅仅因为她最近工作中的一些错误,公司就终止了合同,这太麻烦了!所以我去了公司的领导理论。不料,公司领导拿出当年签订的劳动合同,发现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现在,公司的态度越来越强烈,告诉张小姐,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公司没有盖章,只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因此,合同无效。张小姐认为,虽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加盖公章,但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这意味着公司认可了该合同。怎么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合同?因此,双方发生争议,公司将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求将本合同视为无效 如何分析和处理本案 仲裁委员会认为,尽管本合同在形式上存在一定缺陷,无法确定本合同无效,且本公司与李小姐均已根据本合同履行了一年多的相应义务。法院裁定该合同合法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即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公司未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不符合《劳动条例》的规定,但该问题主要是由公司过失造成的,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本合同虽未加盖公章,但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本合同。合同不能因为没有加盖公章就被视为无效。事实上,公司和张小姐均已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并根据合同享有各自的权利一年多。现在公司想判定合同无效,这并不荒谬。 此外,《劳动法》第18条规定,无效劳动有两种情况: 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是,以欺诈、威胁等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虽然本合同在形式上存在一定缺陷,但只要合同内容合法,双方在签订时均无欺诈、胁迫行为,本合同即为有效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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