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责任部门:人事部。参与部门:人事部和财务部。具体程序: (一)人事部提供工会讨论的劳动纪律和劳动规章制度,并完成单位的公示程序,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2)人事部提供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事实和证据(三)通知工会:公司人事部应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通知工会,工会提出意见,研究工会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四)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五)工资结算:员工完成交接手续后,由财务部结算并支付员工工资 (六)劳动合同终止:工资结算后,劳动合同终止 (七)如果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对方(工人),可以考虑直接递送(特快专递或特快专递),甚至可以在报纸或公告上刊登。必要时,可以考虑通过公证处理上述递送事宜,以确保递送过程中没有错误 (VIII)签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时,人事部应签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九)备案:劳动合同文本原件、电子文件原件和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应至少备案两年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分为提前通知解除和立即解除。提前解除的概念:即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e履行提前通知程序后的劳动合同 两种情况: (1)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立即解除: 指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在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员工一般应提前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好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您咨询免费法律咨询,这可以帮助您解答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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