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补偿公司与员工之间合同的终止
释义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终止原因,补偿方式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本办法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按应付工资计算。单位无正当理由(违法)单方辞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上述标准支付双倍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除外(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相关知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4)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的女职工(V)在单位连续工作15年,自法定退休年龄起未满5年(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因法律原因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按照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录用的,应当优先考虑裁减人员
    

可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确定和计算。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应用也应结合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3: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