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没有到期,内容需要更改,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未满,内容需要变更的,应当如何处理 双方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咨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从其规定。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变更通常具有下列特点: (1)在正常情况下,合同的变更必须基于合同双方的一致意见 (2)合同的变更一般指变更合同内容和修改合同条款 (3)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应当是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变更后,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双方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全面、切实地履行变更后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1)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同意变更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一方违约导致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难以履行,另一方坚持变更合同 (3)调整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国家规划。一般来说,本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因为在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原合同的内容和标的物将发生变化,相应的合同内容和标的物将重新确定,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已订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但是,在合同履行之前或者履行期间,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合同的,需要变更的一方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继续有效,直至出租人和承租人就变更条款的内容达成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意愿强加给另一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变更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发生了变化,双方应充分、切实地履行变更后的合同(五)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终止应注意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终止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已经成立,即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确定,租赁合同正在履行中;第二,提前终止其效力。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无法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合同的,本合同未完全履行时,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如需变更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最好咨询相关专业律师。Luba.com可以为您提供此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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