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
释义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如果公司无合法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则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工人支付补偿金 如果公司与您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每个工作年度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全年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的,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第(2)款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该工人不能胜任该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该工作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公司需要按照终止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如果您想了解相关问题,请咨询免费法律咨询,这可以帮助您回答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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