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什么是劳动合同履行原则(一)充分履行原则。《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充分履行各自的义务。”充分履行义务有以下要求: 1。劳动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劳动合同所附义务。由于劳动合同是连续性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自然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劳动合同中自然增加的义务也应由双方履行。附随义务因劳动合同的不同当事人而不同,但下列义务虽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也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的自然义务: (1)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是忠实义务,包括试图避免或减少对雇主利益的损害。在工作过程中,不允许立即报告任何可能对雇主不利的行为或任何可能损害雇主利益的情况。(2)雇主对工人的义务主要是保护义务,包括保护工人的健康,保护工人免受工作场所的性骚扰,为工人提供发展机会(II)工人亲自履行的原则。劳动者个人履行,是指劳动者必须自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的个人属性决定了劳动合同双方具有高度的个人信任关系。双方经过慎重选择,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当雇主选择工人时,它选择的是特定工人自己的劳动能力,而不是一般劳动能力。因此,劳动者只能以用人单位选择的劳动能力亲自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三)继续履行的原则,即在劳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前提下,劳动合同一般在劳动合同未解除或终止,劳动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继续履行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劳动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充分履行原则,个人绩效原则和持续绩效原则。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您咨询免费法律咨询,这可以帮助您回答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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