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签一份劳动合同合理吗 |
释义 |
只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理吗?这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通常一式两份,以便于合同双方保留证据,并便于双方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注明签字日期,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员工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员工是否需要保留自己的合同? 虽然雇主提议保留劳动合同以供雇员考虑,但这在法律上确实是不合理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提供一份合同,让员工遵守。除非员工要求单位代其保管,否则这是另一回事,因为劳动部门规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雇主和员工各执一份。这不仅是对员工利益的保护,也是对企业利益的保护 路霸网编辑提醒:一旦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劳资双方应依法持有一份文本,工人们应该自己保管。这样一来,一旦他们的权益受到损害,这就是维护他们权益的有力证据,而这些权益是无法保存并交给雇主保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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