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对执行人施加哪些限制 |
释义 |
有限合伙企业对事务执行人的限制是什么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法第67条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应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执行合伙人可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和报酬的提取方法。第68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得在外部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I)参与普通合伙人加入或退出合伙企业的决定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的审计业务(4)获得有限合伙企业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五)在涉及有限合伙企业自身利益的案件中,查阅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 (6)当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向责任合伙人索赔或提起诉讼 (7)当执行合伙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时,为了企业的利益,敦促其行使权利或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企业提供担保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到卢巴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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