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合同为基础的。所谓合伙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相互同意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 合伙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合伙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伙法》规定“合伙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2)合伙合同是经营共同营利企业的合同。合伙合同的目的是实现合伙人经营共同业务。因此,合伙合同不是交易合同。合伙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才能成立合伙企业。这与双方在总合同中追求的经济目的背道而驰。合伙人经营的合资企业的性质只能是营利性的,不能是非营利的。合作伙伴经营的合资企业必须是共同的,即业务关系到所有合作伙伴的共同利益。换句话说,企业的成败与任何合作伙伴都有利害关系。如果在双方经营的业务中只有一人享有共同的经济利益,则该人不属于合伙企业。(3)合伙企业合同是双重服务合同和有偿合同。在合伙合同中,每个合伙人都有出资义务,并且每个合伙人的出资义务之间存在对价关系,因此合伙合同是一个双向合同和一个有偿合同。由于合伙合同是一种双边合同,法律关于双边合同的规定也应适用于合伙合同。虽然合伙合同是一种双向有偿合同,但由该合同产生的各方权利和义务与共同经营的业务平行。这不同于一般合同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对应关系。(4)合伙合同是承诺合同。合伙合同一经当事人约定,可以成立,当事人的实际出资额不是合伙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因此,合伙合同属于允诺合同。(5)合伙企业是一个集团。合伙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同。但是,合伙经营合同形成的合伙人群体(即合伙企业)具有一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地位。例如,合伙企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和签订合同;您还可以与其他人合作共同经营业务。同时,合伙财产在某种意义上也独立于每个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合伙事务的执行采用多数决原则。合伙企业有加入、退出和解散的制度 以上是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困难的法律问题,并且您有任命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上有许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我们还支持在线指定区域选择律师,我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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