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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赔偿多少
释义

终止劳动合同的报酬是多少
    

雇主终止与雇员的劳动关系(或解雇或解雇雇员)有三种情况可以比较。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补偿金,但不支付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
    

1。雇主终止与雇员的劳动关系,没有法律原因,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支付补偿金,即劳动者每工作年度2个月的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年劳动一个月,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者提前通知;但是,这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并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五)有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二十六条(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争取补偿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双方之间有一个无法解决的大争端。您可以在Luba online上找到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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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