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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合作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股份合作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I)其具有合格名称(2)营业地点在公司住所以外(3)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经批准的,或者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规定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事项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还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申请材料
    

(一)名称变更:
    

1.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所属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表中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企业由企业登记机关代表的,应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关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管辖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5,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所有副本(原件);
    

6。公司所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2)变更负责人:
    

1。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下属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代理人为企业登记机关的,应当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关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中填写);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所有副本(原件);

5。下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免文件(原件1份,可在申请表中填写);
    

6。分行新负责人身份证明(1份原件)。
    

阅读上述内容后,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改变公司是一件麻烦的事情。我们需要在变更前仔细了解相关情况。最好寻求律师的帮助,就相关问题进行法律咨询,以免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降低变更的效率。法律咨询网为您提供高效准确的法律咨询服务哦,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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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6: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