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重新就业是否可继续领取失业金 |
释义 | 一、离职后重新就业是否可继续领取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 3.六十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 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二、离职失业金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领失业金需要下列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凭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合同的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三、离职失业金能领几个月 失业金可以领的月份数,与所缴纳的年限成比例,具体如下: 1.在失业之前,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员工与用人单位缴纳失业金的年限在1年到5年之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2个月,原因如下: (1)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员工与用人单位缴纳失业金的年限在5年到10年之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18个月; 3.员工与用人单位缴纳失业金的年限超过十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24个月; 4.如果再就业之后又再一次失业的,会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过24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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