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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首先,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事务中享有平等权利,有权在内部行使管理权,并在外部代表合伙人从事贸易活动。这种伙伴关系是基于伙伴之间高度信任和所有伙伴相互选择的结果的伙伴关系。在共同出资的前提下,无论出资额多少,所有合伙人承担相同的风险。有限合伙企业的业务执行权仅属于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他们是基金经理,有权决定合伙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外部运营。有限合伙人是普通投资者,不得执行合伙事务。第二,出资方式的差异。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投资经营。对于出资方式,世界各国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但一般认为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和其他财产(包括非物质财产)。中国现行法律还允许合伙人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产权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也可以采用劳动出资。有限责任合伙人无权开展合伙企业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经营,只能以货币或其他实物出资,不允许以劳务出资和债权出资。
    

第三,退出程序不同。普通合伙中合伙人退伙的原因通常基于以下三点:声明退伙、法定退伙和解聘退伙。合法退伙是指合伙人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律事实(如合伙人死亡)丧失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地位,其继任者通过所有合伙人的决议一致同意其合伙人的地位。这种情况是承认而不是继承。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他不能加入合伙企业。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退出如上所述,而有限合伙人的退出原因仅基于自愿或决议,不存在合法的退出。如果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通常可以在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继承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权利和义务)。此外,合伙企业股份的转让也不需要其他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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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5: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