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所有法人能否成为普通合伙人 |
释义 |
所有法人能否成为普通合伙人?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并非所有法人都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本法所称合伙,是指自然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本法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公益性机构和社会组织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1。平等执行权 普通合伙人拥有合伙事务的执行权,即所有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无论投资多少,每个普通合伙人都拥有同等的执行权。知情权 普通合伙人有知情权,即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账簿,以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由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的知情权是其利益的保障。异议权 普通合伙人有异议权,即根据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当合伙人各自执行合伙事务时,合伙人有权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有异议的,暂停执行。例如,合伙人a负责购买合伙企业中的原材料,以及批准和签署外部采购合同,而当B发现a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可能收受贿赂时,B可以提出异议。当B提出异议时,a应暂停购买。表决权 普通合伙人拥有表决权,即无论合伙人是否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实施,在对合伙企业相关事项作出决议时,普通合伙人都拥有表决权。例如,尽管合伙人a和合伙人B均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但在决定与合伙企业有关的事项时,双方均有权同意或反对 5,撤销权 普通合伙人有撤销权,即,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如果受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所有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其他合伙人可能决定撤销委托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并非所有法人都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机构和社会团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lyba.com上的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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