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
释义 |
1、 离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出具以下证明和证明材料:< < P> > P>(i)户籍和身份证 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意向的表达,以及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待遇的共识 II。何处办理离婚登记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在大陆与外国人自愿离婚的,或者内地居民自愿离境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者中国大陆的华侨华人;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III.离婚登记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一)双方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子女和财产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婚姻法第31条)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说是合法的离婚方式之一。此外,双方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离婚毕竟不同于登记离婚,因此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和材料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是必要的。通常,双方都需要持有一份副本,然后需要将一份副本提交婚姻登记处备案。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不一定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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