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非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但是,根据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按照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您确认您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并申请经济补偿 以上是lyba.com编辑通过小编介绍总结的“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复杂,Luba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站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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