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船沉没了。有优先权吗 |
释义 |
1、 如果船舶已经沉没,它是否仍有优先权? 船舶沉没不影响船舶的优先权。在打捞沉船并支付相关打捞费用后,拍卖沉船所得的收益应通过优先权予以补偿。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2条 下列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1)船长因支付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和社会保险费而提出的请求,根据《劳动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劳动合同在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在船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 (3)船舶吨位税、引航费的支付请求,港口费和其他港口费用 (4)海上救助救助金的支付要求 (V)在船舶营运过程中,如果装载2000吨以上散装油的船舶持有有效证书,证明其已进行了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有相应的财务担保,则因侵权而产生的财产赔偿索赔 ,第二十九条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船舶优先权因下列原因之一消灭:自船舶优先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行使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权。(2)法院强制出售船舶;(3)第(1)项中的船舶灭失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沉船打捞管理办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沉船所有人丧失对每艘沉船的所有权:沉船妨碍船舶航行、航道整治或工程建设,在申请期内未提出申请或弃权的;(二)其他不属于第五条规定范围的沉船,自沉没之日起一年内未申请打捞的;或者完工期已满,未进行打捞 第八条由相关港口(船舶)提取的船体、船舶、货物或拆解后获得的钢和机械零件根据第4条的规定,主管当局如不能或难以保管,可予以估价。沉没船舶的船东可在船舶沉没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归还追回的原物或从处置原物中获得的价款。如果逾期不提出申请,将失去所有权 在收回原物或原价时,沉船所有人应偿还打捞、储存和处置相关费用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船舶沉没不影响船舶的优先权。拍卖沉船所得价款,在打捞沉船并支付有关打捞费用后,应当优先受偿。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访问luba.com进行咨询。Luba.com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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