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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人单位如何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释义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补偿金的计算期应从受雇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一)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看出,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法定事由
    

如果发生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主观过错
    

如果劳动者有下列主观过错,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劳动者: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以欺诈手段无效的,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只要雇主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员或支付额外的一个月工资,雇主就可以合法终止劳动合同:
    

1)雇员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法通过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3.雇主处于破产边缘
    

当雇主处于破产边缘时,只要依法履行相应手续,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但是,即使用人单位因法律整顿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也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可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减少人员
    

(三)约定的原因
    

如果雇员和雇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同意终止合同,雇员有权在约定事项出现时依法终止合同。但是,必须注意的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应规定法定的终止条件,因为终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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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6: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