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著作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
释义 |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有偿或无偿将著作权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这种转移通常可以通过出售、交换、馈赠或遗赠来完成。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护让与人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探讨如何理解著作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文整理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知识,为您提供一些参考。著作权转让的权力范围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者能否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我们认为人身权利不能转让,著作权转让的权利范围只能限于财产权。究其原因,首先,著作权人身权是以作者创作作品的行为为基础的。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作品。每一部作品都反映了作者不同的思想和个性,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宪法的保护。擅自发表他人作品,以自己名义署名他人作品,擅自修改,篡改他人作品,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第二,如果个人权利成为版权转让的对象,将会产生大量欺诈性作品,高层作者的签名可能被商业化。最终的结果不仅是大量的劣质作品,更是作者的声誉。这种混乱局面无疑将导致一系列法律和社会问题。综上所述,个人权利不应成为版权转让的对象,版权转让只能限于版权财产权。版权使用许可与版权转让的区别1.对于版权的许可使用,非版权所有人仅获得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的实际所有人仍然是原著作权人;在著作权转让中,非著作权人取得原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的全部权利,原著作权人丧失该部分权利 2.著作权被许可人无权就他人侵犯著作权提起侵权诉讼,侵权诉讼权仍由原著作权人行使。通过著作权转让取得的著作权,原著作权人因权利转让丧失侵权诉权,受让人有权就侵犯著作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作品无形著作权的转让和作品有形载体的转让 作品无形著作权的转让并不意味着作品有形载体的转让。同样,作品有形载体的转让并不意味着作品无形版权的转让。这是知识产权和物权之间的根本区别之一 因为无形版权的转让和作品有形载体的转让是相互独立的,无形版权和有形载体很可能会被分为两类,这两种所有权有时会发生冲突。例如,艺术作品转让后,无形版权属于买方,有形载体原件的所有权属于买方。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如复制、展览等)时,原著作权人(买方)可能不愿意合作,原著作权人(买方)希望行使著作权,但著作权人也不愿意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艺术作品和其他作品的所有权转让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让,但艺术作品的原作品展览权归原作品所有人所有” lyba Xiaobian为您安排本条,希望能更好的帮助您了解法律知识,就如何理解著作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欢迎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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