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海关查处首例反倾销税征收案件 |
释义 |
今年4月,福州一家公司以一般贸易的形式向马尾海关申报了6万吨甲苯二异氰酸酯,总价值约20万美元。货物实际上由日本三井化学聚氨酯有限公司生产,但该公司在申请进口时隐瞒了货物的实际原产地,并将原产地填写为“台湾”。福州海关在清关时查获的货物 据了解,反倾销税是一国为抵制外国货物的倾销进口,保护国内生产,在征收进口关税的同时,对倾销货物的进口征收的附加税或特别关税。2003年,中国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美国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征收5年的反倾销税。海关总署还发布公告,对该进口货物征收12.45%的关税。涉案两家公司谎报原产地,明显影响了国家反倾销税的征收,涉嫌逃避反倾销税,金额约20万元。福州海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除征收逃税外,还对两家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上述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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