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标准 |
释义 |
劳动工伤评定标准 符合一级至四级伤残评定标准者均为丧失劳动能力者;他们大部分在五至六年级丧失工作能力;7至10级部分丧失能力 I级:器官丧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无法替代,有特殊的医疗依赖性,生命完全或大部分无法自理 II级: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大多数患者无法照顾自己 三级: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无法照顾自己 四级: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和自我护理 10级:部分器官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能自理。同时,根据工伤和职业病可能影响每个系统和器官的情况,以及残疾评估标准应涵盖所有主要临床学科,具有类似或相关人体器官系统的临床科学分为五个部分,即: I:神经学,神经外科和精神病学 根据器官缺陷、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标准”中的残疾分类,适当考虑某些特殊残疾导致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损失 器官缺陷是工伤的直接后果,也是残疾评估标准分类的重要依据,如肢体丧失、器官切除、,即使没有功能障碍,颅骨缺损也是无效的。职业病不一定有器官缺陷 工伤后的功能障碍程度与器官缺陷的部位和严重程度有关,职业病引起的器官功能障碍与疾病的严重程度有关,这是对残疾评定标准进行分级必不可少的依据。功能障碍的判断应以医疗期满后的体检结果为依据。至于如何将每个残疾视为医疗结束,需要根据残疾评估的对象逐一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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