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保护无故解雇员工的权利 |
释义 |
如何保护被公司无故解雇的员工的权利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雇主终止了与您的劳动关系(解雇)。相反,如果经济补偿或补偿应支付但未支付给您,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如果您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雇主无任何理由终止与您的劳动关系,并且您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您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您应当支付赔偿,即:,你应在工作期间每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2.如果雇主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即每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还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不提供劳动保护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条件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订立的劳动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议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劳动年限支付在本单位工作,标准为每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小编认为,无论其担任何种职务或者领取多少工资,一旦被公司解雇,如果他没有理由,更不用说相关的法律法规了。因此,如果你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侵犯,你应该维护自己的权利,为自己争取发言权。如果您的情况复杂,luba.com将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欢迎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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