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接受劳动争议的范围 从争议主体的角度来看,包括: (1)中国各类企业和职工 (2)个体工商户、学徒工和帮工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自身的劳动者(或工人)和其他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非劳动者,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人员",是指"不再经国家授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和"全部"本单位员工“ 从争议内容来看,包括: (1)因解雇、退市、解雇员工、辞职和员工自动辞职引起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工资、保险、福利等规定引起的争议,培训和劳动保护(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其他应依法处理的劳动争议(4)从争议主体和争议内容两个方面分析劳动争议的范围。并非所有的劳资纠纷都应由相关部门处理,还有一些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 非劳动争议的纠纷 (1)工人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社会保险福利的纠纷 (2)由于住房制度改革,工人与雇主之间的公共住房转让纠纷 (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技工、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职工之间的纠纷 以上是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案件。当我们遇到这样的问题时,我们应该学会判断我们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以便更好地运用法律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更复杂的问题,法律咨询网.com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团队。欢迎您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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