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和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 1.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于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 (三)因退市、辞退、,辞职和辞职(IV)因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引起的纠纷(V)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引起的纠纷,经济补偿或补偿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处理方式: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争议发生后,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请求和解: (1)协商和解——在自愿的前提下,企业和员工尊重事实,明辨是非,依法协商,充分考虑对方利益,双方协商一致的纠纷解决形式 (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第三方调解,促进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相互理解和相互包容,解决纠纷。p> (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接受并由仲裁庭裁决的活动。劳动争议必须经过程序或劳动争议前置程序 (4)诉讼——人民法院根据《劳动条例》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活动。目前,它是一个一审和二审的系统 以上是lyba.com编辑为您总结的所有信息。通过以上介绍,您对劳动仲裁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吗。我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解决实际问题。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和需要帮助,请致电鲁巴热线。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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