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多少工资 |
释义 |
目前,没有关于拖欠工资数额的法律。关键是拖欠工资是否“恶意” 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欠薪,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付款的,用人单位恶意欠薪,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追加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工作年限的,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每半年支付一次,最高支付期为12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个人工资是劳动者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高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在什么情况下是恶意欠薪罪,恶意欠薪罪改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劳动者有支付能力时,以转移财产、逃匿或者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手段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犯罪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未支付的,要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在主体要件、主观方面、客体要件等方面符合法律要求,客观方面和认定标准 (1)明令拒绝的,即明令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的违约,无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以转移财产、逃逸等手段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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