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课堂教学成绩按公式n=计算。其中,是一班的学时数和一班的学时换算系数 计算依据是教务部正式发布的学期教学计划和实际教学学时。根据不同的情况,其价值观如下:
与教学内容有关(1)教师在同一学科的不同班级工作,但教学内容的要求和重点有很大的不同,他们按照不同的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进行教学,并编制不同的教学计划(简称“两个头”),则=1.00 (2)教师在同一进度的重复课堂上使用相同的教材,其=0.9P> (3)新班级(不包括新教师开设的第一个班级)=1.2。 (4)教师同时教两个班,教学点少的班=1.2P> (5)学期内,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收(表演)班。在前两周,如果接收(表演)班和教学班是两个班,接收(表演)班=1.4,如果接收(表演)班和教学班是两个班,则为2,否则为1.0。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他教学案例,=1.0.2。与教学班人数有关,(1)1-20,=0.8(2)21-35,=0.9(3)36-50,=1.0(4)51-65,=1.1(5)66-80,=1.2(6)81,依此类推,可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2)学生校外野外作业实习按每周每班40个教学点计算,由参加实习的教师根据情况分配,但每位教师每周的最高分数不得超过22个教学点 (3)非班主任每周指导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 6 (4)对有教学任务,同时指导学校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作业等的教师,按以下标准确定教学点 (1)6学时,实习教学得分=(1周总学时-学时)× 6(2)学时,6学时,实习教学点=(1周总学时-6学时/2)× 6(五)除教学计划外,指导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工作量分别计算,计算标准为:①每天早操按0.5分计算;②每节课间操按0.2分计算;③组织开展课外文体活动,每小时教学分为0.5分;④组织开展课外文体活动准备学校运动会时,根据工作量,运动组会写一份报告,报教务处处长批准,并给予一次性奖金,不加分教学。5) 参加学校批准的课外体育竞赛活动,每次实际练习时间超过1小时的,计0.6分;如果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基层部门可以根据获得的职位写一份报告,经教学负责人审批后,给予体育组一次性奖金 (6)因公出差教师工作量按每周10个教学点计算 (7)由专业部门和教研部门指定并经教学负责人批准的导师有指导方案和实施、检查评估、期末考核。根据他们的指导,每学期的工作量为0-12个教学点 (8)学校安排教师编写教材(不含报酬)和其他教材,对停课考试的科目,按每千字整稿(含审核)计算教学工作量,教师对每套试卷(包括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给予2个教学点,对每班的试卷更改(包括成绩单、成绩分析、试卷整理和交卷)给予2个教学点。 (x)教师被指定到校外授课,教师完成其他零星任务时,一般不计算工作量。特殊情况可由专业部门申报,工作量由教务部会同教学负责人确定 (12)教师工作量由专业部门填写,经教务部批准汇总的 (十三)教师专业档案中,教师月教学工作量相当于50个教学点以上的,按实际教学时数和完成的其他教学任务填写 (十四),超出部分每个教学点的福利工资增加5元(不含指导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作业等额外教学点) (15)试用期内,如果见习教师在18个教学点/月内授课,将不支付福利工资。每月授课超过18个教学点的,按每个教学点10元发放福利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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