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区分原始取得与后续取得 原始取得不是他人的现有权利,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的所有权。优先购买、生产、扣押、加工、添加物、法院判决、公共征收、没收、罚款、房屋建设、土地复垦、植树造林、没收财产的合法所有权等均为原取得 连续取得是以他人现有权利为基础的。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惠合同都是继承取得的 简言之,我们要看所有权是从他人取得还是从自己取得。它源于他人,也就是说,它是继承的;物权的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连续取得。前者是指直接依法取得物权,而不是以他人的权利和意图取得物权,如因优先购买权和取得时效取得物的所有权;后者是指基于他人的权利和意图取得财产权,如通过出售或捐赠取得的财产的所有权。后继取得可以分为创造和转让。房屋所有权人以自己的房屋为他人设定抵押权是创造,而出卖和赠与是转让 这两种取得方式的根本区别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原始取得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根据《物权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后续收购必须有原所有权人和受让人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同意 ,所有权的合法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后续取得 (1)原始取得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财产的所有权最初取得或者独立于原所有权人的意志取得。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劳动生产、优先购买、孳息、加成、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寻找埋藏物等。本文介绍了原始取得的主要方式:优先购买是指因事实行为取得动产所有权。构成优先购买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优先购买权的标的物必须是非标的物。遗弃物属于无主物,但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不是无主物。遗失物、漂流物不是无主的;(2)标的物不受法律禁止;(3)必须按照一切意志占有标的物 遗失物是指被他人遗失的动产。拾得遗失物是指拾得他人遗失物并占有的法律事实。埋藏物可分为两种类型:(1)埋藏物所有人明示的埋藏物,其所有权在发现后仍属于原所有人。依照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埋藏物的归属不明的,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埋藏物、隐匿物属于国家,是指民事主体在事实上无法恢复原状或者经济上不合理时,将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者劳动成果合并,形成新的财产形态,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将财产非法转让给第三人后善意取得该财产的,无权处分他人的占有人可以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受让人取得财产所有权后,原所有人不能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2)继承取得,又称转移取得,指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财产所有权。这种方式是承认原所有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是取得的前提 取得的原因有两种:法律行为取得和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具体方式为:1、民事主体双方当事人通过买卖、赠与等合同行为达成转让所有权的协议,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法定有效遗嘱的设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个人合法财产。 接受遗赠的公民,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赠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遗赠取得遗赠财产 我国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因此,所有权的转移和取得只能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原始取得和连续取得。原始取得是通过法律直接取得的物权,而不是通过他人的权利取得的物权,连续取得是通过他人的权益取得的物权,无论是何种所有权,所有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转让所有权 是善意取得 是否需要使用原商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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