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职务发明专利 |
释义 |
1、 什么是职务发明专利 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自己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自己的物质条件进行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可以分为两类: (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发明人在自己的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应当属于用人单位。(二)在完成本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在现实生活中,单位工作人员不仅要承担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还要接受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因此,对法律中的“单位任务”一词有两种不同的理解方式。执行单位交办工作以外的任务,通常是指单位下达的合作开发、组织攻关、接受研究委托等短期或临时性任务。这些工作的完成与单位的宏观指导、具体方案的制定、责任的承担和必要的物质条件密切相关,应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二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包括未向社会公开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技术资料等)进行的发明创造;但是,如果只使用了本单位的少量材料和技术条件,而这些材料和技术条件的使用与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则不能视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法规定的专利保护期从何时开始,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两者均从申请日算起,因为至少需要进行形式审查,专利申请日和专利授权日不能是同一天。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虽然自授权公告之日起全部生效,但其期限应当向前计算,而职务发明专利从申请之日起计算10年或20年,通俗的解释是用人单位利用员工的智慧为员工创造利益,用人单位在发明创造过程中提供最重要的物质支持。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将与发明人本人就职务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如何认定职务发明创造,签订保密协议发明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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