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的关系,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决和裁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或者决定的劳动争议案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的一种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审前仲裁制度。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先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未经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该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否则,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5日内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对劳动争议进行综合审理,不受已完成的仲裁的影响
|